有关“吃大碗”“吃食堂”的问题近年来成为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热点话题,但这在日语中不成其为问题,因为日语属于形态语言,名词有“格”这个语法范畴,名词与动词(以及形容词、名词)的关系主要通过格标记来表示。例如:「バナナを食べる」「どんぶりで食べる」「食堂で食べる」等。汉语的“吃面条”“吃炒饭”到“吃大碗”“吃食堂”再到“吃哑巴亏”“吃闭门羹”形成了一个连续统,从自由词组过渡到固定词组(惯用语),其中词组的构成要素(主导词和从属词)的语义及其关系起到了决定的作用。通常认为“吃大碗”表示“动作—工具”的关系,吃食堂表示“动作—方式或动作—处所”的关系(参见陆俭明《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》第五版,p.7),但是,虽然“吃大碗”与“用大碗吃”同义,但二者使用时的语用条件明显地不同。“吃食堂”与“在食堂吃”亦然。
彭广陆
彭广陆,北京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,文学博士。曾就读于北京外国语学院(现北京外国语大学)、北京大学、大东文化大学;先后执教于北京外国语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、陕西师范大学。吉林大学、江苏大学、西南大学、苏州大学兼职教授,东亚国际语言学会常务理事。主持和参加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和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。出版著作、译著、教材数十部,发表学术论文180余篇。研究方向为日语语言学、汉日对比语言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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